广大市民朋友:
当前,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异常严峻,山东省人民政府已经在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。为更有效地减少病毒在公共场所的传播,保护广大旅客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按照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,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:
一、本公告所称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类长途(班线)客车、公交车辆、旅游包车、定制客运、出租车、网约车等客运车辆。
二、请自觉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,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的交流。未戴手套尽量不触摸扶手、车厢等公共设施。否则,将被限制乘坐。
三、请自觉遵守车内公共卫生秩序,做到不随地吐痰,不乱吃东西,不乱扔垃圾。
四、在各客运站场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返回时,请自觉配合站场或驾乘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,并留下您的出行信息与联系电话。
五、打喷嚏时,应该用手帕或纸巾捂住口鼻。无手帕或纸巾时,可以用手肘衣袖来代替。过后一定要及时洗手,避免与人握手或者触碰公用物品后造成二次污染。
六、未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或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,司乘人员有权拒绝您乘车。
七、近期有去过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的经历或有发热、咳嗽、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乘客,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。
八、推荐使用各种便捷支付方式支付乘车费用(支付宝、微信、各种银联卡等),减少因现金流动造成的传染发生。
文明出行从我做起,衷心感谢您的理解、配合与支持!
滨州市交通运输局
2020年1月25日